根据协会官网:
根据天眼查:
根据最新的商标局官网,中华商标协会一个多月前申请了一件图形商标。商标协会申请商标不稀奇。从1994年成立至今,中华商标协会申请过25件商标了:
商标协会在知识产权相关项目上申请商标也不稀奇。比如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商标法》56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中华商标协会,从未在“商标代理服务”或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上申请过商标,说明协会从未打算开展这两项服务。不过,就在上个月,中华商标协会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项目上申请商标了:
7月15日,中华商标协会在第45类申请了第48120466号图形商标,指定使用服务项目只有“商标代理服务”一项,而这个商标图样也比较新颖,之前好像没有看到过。重点不在这里,与协会之前申请的商标都是“一般商标”有所不同,协会本次申请的第48120466号商标,是一件“证明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所以,必须打消一部分人的疑虑:即使中华商标协会在“商标代理服务”上申请了商标,也不必担心协会从事“商标代理服务”,因为,证明商标只能由商标专用权人之外的人使用!所以,
我们不妨大胆预测揣测一下:
针对商标代理行业乱象,中华商标协会准备出手规制,待第48120466号商标核准注册后 ,符合一定条件的会员单位经过审核批准,就可以标注该“证明商标”,以供广大商标申请人放心挑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