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奶皮”,申请人为广州美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即公司),
申请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等第3类商品上。
究竟是什么阻碍着“奶皮”商标的注册呢?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019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认为“奶皮”一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2019年5月,美即公司申请复审仍被驳回。
美即公司不服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原告表示放弃在除“美容面膜”外的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原告主张,申请商标“奶皮”是常见的食品名称,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未指向商品原料等特点;申请商标经过原告大量使用,
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法院这样认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奶皮”构成。“奶皮”是牛奶经过高温加热后表面析出的一种半固态物质,
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