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人的中文和英文名、护照号码、中文和英文地址、注册人国家;
2.扫描或者拍照原版和翻译版护照或者身份证正反面,并申请人签名;
3.商标注册委托书(三文提供),请打印出来委托人签名;
4.清楚商标图样或者字体样式的电子文档图样,图形商标加注图形说明,外文加注中文含义;
5.10注册商品,超出10项后加收费用。商品必须以商标局“分类表”为准,请在对应类别中选择;
6.优先权证明,根据巴黎公约提供优先权相关证明和涉及的商品,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1次申请的6个月内;
备注:如果无特别要求,第3和4项可由我司协助准备资料给您确认,第5项如无则不需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