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巷”起诉“鹿角巷起诉鹿角巷”,假“鹿角巷”打假真胜诉,真“鹿角巷”撤掉生效判决,这不是绕口令,这是第三人撤销之诉。
2018年7月,
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燕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作品名称为“鹿角巷”的美术作品,作品内容为鹿图形以及“It’stimefortea”“THEALLEY”“鹿角巷”“da”中英文字样组合图案;
2018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下发的国作登字-2018-F-00577508号《作品登记证书》,
证书载明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尹燕,作品创作完成时间2013年8月10日,首次发表时间2013年11月10日。随后,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起诉广州市天河区猎德龙梅茶饮品店使用文字图形的“鹿角巷”美术作品;
2019年2月20日,
广州天河法院(2018)粤0106民初23610号判决认为:广州鹿角巷公司已提交该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及该作品的由来声明、公开使用的照片,已形成基本完整的权属证据链条,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认定广州鹿角巷公司法定代表人尹燕对于上述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权利,猎德龙梅的行为已构成对广州鹿角巷公司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使用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是为了保护因客观原因未参加前诉讼程序而受生效裁判损害的第三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于是,真鹿角巷就要讨个说法。(2018)粤0106民初23610案件中,邱茂庭公司并非该案当事人,也没有证据证明邱茂庭公司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该案诉讼,邱茂庭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符合六个月的起诉期间要求,邱茂庭公司具备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要件。
邱茂庭的作品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