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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加多宝官网发布《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
从双方所发的声明看,加多宝方似乎认定自己赢了,而王老吉方则强调这判决只是说,最高院对广东高院适用赔偿金的判决撤销,对这一判决的终是原因,即“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问题不涉及,就是说,赔钱这事,还得发回重审,但王老吉商标归属权已是板上钉钉,毋庸再议。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起诉状记载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293,015.55万元,被告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浙江、福建、杭州、武汉)等相关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因与六加多宝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广东高院判决书民事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