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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注册纠纷

时间 2024-08-13 1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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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来源 三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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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

7月1日晚,加多宝官网发布《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
 
 
7月2日上午,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也发表了声明。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

从双方所发的声明看,加多宝方似乎认定自己赢了,而王老吉方则强调这判决只是说,最高院对广东高院适用赔偿金的判决撤销,对这一判决的终是原因,即“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问题不涉及,就是说,赔钱这事,还得发回重审,但王老吉商标归属权已是板上钉钉,毋庸再议。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起诉状记载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293,015.55万元,被告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浙江、福建、杭州、武汉)等相关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因与六加多宝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广东高院判决书民事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注意,对广东高院这个判决,人们总以为广药是受益方,但实际上不仅加多宝不服,广药方也不服,是共同提出上诉的。
 
 
至于最高院的裁决,目前,媒体公布的只是加多宝方官网贴出的文书,即最高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对这个判决,由于用语过于简洁,双方都能从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解读,像加多宝向公众传达的是,我加多宝再也不用为商标权的事纠缠麻烦了,而王老吉方传达的是,商标权你想都别想,最多是赔的钱看能不能少点。所以最高院的判决并没有意味着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纠纷的终结。
 
 
来源: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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