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3月16日消息,因认为对方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使用“小米”和“XIAOMI”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称,去年12月,发现一家由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开办运营的名为“小米金融”的网站,在该网站所有页面的显著位置,使用“小米”商标进行宣传。另外山东小米金融公司运营的公众号,也使用“小米”、“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
小米表示,有网友在“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微信公众号留言称,“我为什么没有额度,从小米1到现在的小米4都用过,在小米网消费几万元,你们看着办”。这证明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已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和误解,认为山东小米金融公司的经营行为与小米相关。
小米认为,侵权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小米公司在广大互联网用户心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还通过侵权行为获取非法收益,挤占市场份额。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因在电动车上使用了类似小米的标识及“雷军电动”字样,小米公司起诉潍坊瑞驰公司索赔,海淀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商标: